Friday, August 3, 2007

食人部落:令人毛骨悚然的饮食传说

食人部落是个问题。在很多情况下,这种行为源自宗教仪式和迷信,而非处于享用美食的目的,但也并非总是这样。在十七世纪,有一个法属多米尼加人观察到,加勒比人大多会吃掉他们的敌人,以显示自己的战绩。正如人们所知,法国菜很美味,是目前为止最好的菜肴。即使顾及到本国情结,这么说也不令人吃惊。英国菜位列第二,我很高兴能这样说。荷兰菜油腻而寡然无味。西班牙菜里面全是植物纤维,几乎不能算是菜肴,听起来更像是暴饮暴食。

  食人部落的逻辑

  现在这已经得到证实。食人族,就是吃人肉的人,确实存在。长久以来,语言中的故事和道听途说,都被证实是事实,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险中,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。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,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,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。

  当地居民中的一些妇女曾经做过岛民的俘虏,我们向他们询问,那些岛民是怎样的人,他们回答“加勒比人。”他们一听说我们憎恶这种人吃人的罪恶行为,感到非常高兴……他们告诉我们,加勒比人对待他们的残忍程度,使人难以置信;加勒比人吃掉他们的孩子,只抚养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。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,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,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。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,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;这些都是真的,因为我们在房子里发现了人的骨头,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吃掉了,只剩下实在太硬,无法食用的部分。在其中一间房屋里,我们发现锅里正炖着一个人的脖颈……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,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,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,但他们想大吃一顿时,就杀死并吃掉男孩,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。当我们去那里的时候,有三个被残害的男孩跟我们一起逃走。3

  在哥伦布上一次旅行中,错将阿拉瓦克语中的“Cariba”听成“Caniba”,因此,“cannibal”和“Caribbean”源于同一个词。

  此后,类似的描述还有很多,当欧洲人的探险活动开始蔓延,关于食人族的报道大量增加。奥德修斯所遇到的食人族,或者希罗多德、亚里士多德、斯屈波、普林尼所记载的每一个新的发现,都为食人论增加了可信度。在文艺复兴时期“人的探索”运动中,也有食人族的记载。维斯普西《旅程》的最早版本中,也用木版画演示了食人族吃人肉的场景。曾经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观察者,通过艰苦的努力,得到了关于人吃人的第一手资料。阿芝台克人从市场上购买奴隶,把他们养胖, “这样可以使奴隶的肉更有滋味。”4 其其麦加山谷是“人肉的埋葬之敌”。5 据说南美的图皮南巴族会将他们的敌人“吃到最后一片指甲”。6 汉斯•斯塔登的畅销小说中,描写了在1550年前后他被食人族所捕获,由于食人族的盛宴祭祀仪式被一再拖后,使小说的情节变得令人窒息、毛骨悚然。他对食人仪式的描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受难者必须忍受女人们的嘲弄,要自己点燃篝火,而他将在火上被烧煮。人们重击他的头,脑浆喷溅在地。然后女人们

  彻底剥掉他的皮,把他的身体弄得很白,并用木块抵住他的肛门,这样就不会遗失任何东西了。然后一个男人……将他的胳膊和膝盖以上的部分砍下来。四个女人将切好的部分抬走,围着茅屋奔跑、狂欢……内脏部分由女人们保管,她们把内脏煮熟、,做成名为“明戈”的浓汤,供她们和孩子饮用。她们吃掉肠子和头上的肉。大脑、舌头和其他可以吃的部位都给孩子们吃。当这些全部做完之后,她们就带着自己得到的肉回家了……当时我在现场,一切都是我的亲眼所见。7

  在本世纪末期,西奥多•德•布雷在其脍炙人口的美洲旅行小说中,栩栩如生地刻画了食人族哄烤人的四肢、女人们喝人血、吃内脏的情景。在十七世纪,类似的记载并不多,因为人们对此感到十分恐惧,没有发现新的食人族和吃人风俗。然而,到了十八世纪,由于有更多人遭遇过食人族,欧洲人重新对此发生了兴趣,哲学家们纷纷想借此说明奴隶制度的高尚性。欧洲人想象,在高度文明的基督教国家埃塞俄比亚,仍然存在着专门贩卖人肉的屠夫。在十八世纪北美洲的印地安战争中,一个马萨诸塞的民兵惊恐地发现,他们的对手“以最令人感到恐怖的速度”9煎烤着敌人。当雄心勃勃的探险家探索南海时,发现了更多人吃人的例子。在十八世纪的很多故事中,都记录了美拉尼西亚的食人族,他们看来是最实际的部族了:将俘获的敌人全部吃掉,丝毫也不浪费,骨头磨成针,用来缝制帆布。当库克船长首次遇到毛利人,他们比手划脚地教他如何剔净人骨。他的描述在欧洲受到质疑,其代价就是葬送了更多人的生命。关于斐济食人族的记载,与十九世纪早期欧洲传教士的叙述很相近,但是,由于其规模庞大,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常规仪式,背离了任何文化意义,“并非只是恐怖的报复行为”,正如卫理公会派教徒在1836年所断言的,“而是成为对人肉的纯粹的喜爱。”

  就像强奸和亵渎神一样,人吃人的行为有悖于自然法则,吃人的部族不受法律的保护

  逐一审视这些记录,其中的准确性值得怀疑。关于食人族的描述可能成为很好的探险素材,能给人们带来适度的恐惧,使探险家们更容易兜售她们的旅行见闻。在中世纪后期,用这种方法攻击敌人是绝对奏效的;就像强奸和亵渎神一样,人吃人的行为有悖于自然法则,吃人的部族不受法律的保护,因此,欧洲人可以免于任何法律制裁,肆意地攻击、奴役她们、抢劫她们的财物,进行武力征服。有时候,“人吃人的神话”只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臆造:白人调查者惊讶地发现,他们被恐惧的 “土著人”误认为是食人族。圭亚那的罗列被他的阿拉瓦克主人们误认为食人者。12 冈比亚的马尼人认为,贪求无厌的葡萄牙人之所以需要奴隶,很显然是为了满足后者放纵无度的食人癖。13 1792年,当乔治•温哥华设宴招待达克通道的居民时,当地人拒绝赴宴,怀疑宴会上吃的是人肉。14 新几内亚高原上的库瓦卢人认为,他们的澳大利亚“发现者”是“吃其他人的人。他们到这里来,是为了杀死并吃掉我们。人们不敢在夜里走动。”15 有关食人族的说法,就像其他一些报道过的谋杀事件一样:一些人可能要实施谋杀,另一些人为此感到恐慌。

  但是,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,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,食人族确实存在。作为一种社会现实,这是无庸置疑的。而且,我们从考古学中得到的证据表明,吃人现象非常普遍:似乎在每一块人类文明的基石下,都堆满了累累白骨。随着吃人事件的观察累计,关于食人族的假设已经被证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反常行为,违反道德和自然规律,无法继续。

  当然,西方社会中流传的一些欺骗故事有悖于常理:它们可以称之为“罪恶”的吃人行为,纯粹是出于愤怒的有意识所为。在那里,“恶魔”会将人剁成馅饼,饥饿的人们吃掉他们的同伴,在受到围困或撤退的极端状况下,他们也会吃死人。狂乱的暴君们,为了满足极度的虐待欲望,将敌人的女人和孩子杀害,将肉和血混合在一起,比着敌人吃下去。有人甚至把吃人当作一种刺激:他们把违反伦理作为乐趣,吞噬人肉获得性快感。最奇怪和残忍的事情,发生在一个自称为“阿尔福莱德•帕克的洛基山采矿人身上。在那桩1874年发生的臭名昭著的案件中,除了有一个人被他从后备开枪射杀,他在其他人熟睡时揭开了他们的头颅,随后抢劫了钱物,吃掉了尸体:经过十八年的狱中生活后,他被刑满释放,来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,那里的人们怀着好奇心迎接他的到来,甚至封他为“老登山者”。崇拜者拜访他的墓地,更有讽刺意味的是,为了刺激人们的食欲,有一个大学餐厅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。汉尼拔•雷克特在现实生活中有其他前辈,包括“食肝人约翰逊”,为了给1847年被谋杀的妻子报仇,他专门攻击克劳印地安人。还有“布罗尼公园的食人者”以瑟•萨贾瓦,他在1981年杀死并吃掉了一个不喜欢的女朋友。在1991年的密尔沃基,杰弗里•达玛像食人者一样,是嗜尸成癖的虐待狂,当警察冲进他家里时,发现冰箱里塞满了尸体碎块。

  即使在西方社会的现代史中,在很长时期内,特定形式的食人行为是得到社会认可和法律承认的。通常情况下,海难和空难中的生还者食用遇难者的肉,获得求生的力量,有时候,在极端的条件下,他们必须牺牲自己的生命,来解除其他人的饥饿。在早期的现代时期,在用帆船进行艰险的长途航行时,幸存的食人者称认为是“海员间公认的行为”,是一种“航海准则”。19例如,在1710年,失事的“诺丁汉峡谷号”的幸存者,在食用了船上木匠的尸体后,变得“暴躁而野蛮”。在十九世纪,更多报道不时传来。在描述历史最著名的海难事件“美杜莎号的沉没”时,杰利柯将食人情节画在书中,尽管当时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。小说总是要距离事实更远。艾哈巴船长追击大白鲨的,就是因为他要为失去的一条腿复仇:这个故事是根据真实的爱瑟克斯沉船事件编写的,1820年,船员们曾聚集在一起,决定在今后类似的海难事件中吃人的顺序。1835年“弗兰西斯•斯拜特号“上一位同名的船长获救,声称“吃掉了船上侍者的肝和大脑”。 201874年,在印度洋上,一艘被遗弃的运煤船“尤克森号”被打捞上来,在船上的储物柜里发现了剁好的船员尸体残片。康拉德作品中不幸的英雄福克,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同伴。1884年,航海准则最终失效,游艇“木犀草号”船主中的两位幸存者,在经历了24天饥饿的海上漂流后,杀死并吃掉了一名船上水手。让他们震惊的是,他们因此而被判刑。

1972年,乌拉圭橄榄球队搭乘的飞机在安第斯山区坠毁,幸存者靠吃死人肉得以生还

  航海法则在陆地上有类似的规定,虽然传统道德对此从来不予以接纳。例如,1752年,一伙殖民自卫队的逃兵从纽约出发,逃向法国边境;他们在半道迷路,食物也吃光了,其中的四、五个人就被其他人吃掉了。23 1823年,塔斯马尼亚的一个罪犯,亚历山大•皮尔斯承认吃掉了一名同伙。他并非是为了生存,而是要满足上一次逃跑时许下的一个愿望,当时他是丛林中八个罪犯里唯一生还的人。除了阿尔弗莱德•帕克这样的堕落案件,在十九世纪的北美边境,经常有迷路的矿工和马车夫吃死人的事情。在马克•吐温的讽刺小说中,就描写过一群出身高贵的旅客,在来往于圣路易斯和芝加哥的旅途中,错过了火车,绕道前行时,误入了一个食人部落。在这方面,最新的报道发生在1972年,当时,乌拉圭老基督徒橄榄球队搭乘的飞机在安第斯山区坠毁,幸存者靠吃死人肉得以生还。

  简单地断言“吃人是错误的”是远远不够的。如果这样做,违背了自然规律,即使人们十分饥饿,也没有足够的理由用人肉充饥。如果对于一些人来说,这样做是不正常的,那么,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,这就是正常的。食人者永远能找到理由。有时候,对于航海准则的捍卫者来说,吃人是必须的;换句话说,他们为食人者辩解,认为人肉与其他肉类毫无区别,也是一直能够食物资源。而对于反对者来说,基于文化的认知和关联性,人肉不能与其他肉类相提并论:吃人肉虽然能延长个体的生命,却腐化了群体组织,亵渎了神,或者使人走火入魔。

  在现代社会早期,当西方思想被迫与社会上的自相残杀现象达成妥协,改革家们决意要从剥削中拯救“人的原始本性”,引发了具有独创精神的抵抗运动。传教士拉斯•卡萨斯向新世界的政府者发难,谴责他们的不公正,他从古希腊、迦太基、英格兰、德国、爱尔兰和西班牙的历史中,引述远古的例子证明,嗜食同类是所有社会必须经历的一个发展阶段。基恩•德•列瑞曾被巴西的食人部落俘获,他认为,如果食人族知道了圣巴托罗缪惨案,他们的感情会受到伤害。蒙塔涅的评论 “论食人族”被经常引用,来说明欧洲人的自以为是,如何被美洲人的文化所征服,被文艺复兴时期“人的探索”运动所推翻。他暗示,尽管在欧洲,有基督文化和哲学传统的优势,欧洲人的道德并不比食人族更加高尚,他们只会通过互相残杀,来表现自己的伪善。对宗教敌对一方实施的拷打和折磨,波及到法国的每一个人,是“吃活人”,他认为“吃活人要比吃死人更加野蛮……我们只能按照常理推断,把食人族称为野蛮人,而不能将他们与我们相比,因为无论在野蛮的每一个层面上,我们都有过之,而无不及。”鲁宾逊•克鲁索能够依靠仁慈将星期五的食人习性净化。他最初的想法是射死每一个遇到的食人族,因为他们“惨无人道,极度野蛮”,但是,现实使他认识到“这些人并不把吃人看作一种犯罪;他们不会因此而自我谴责,或者良心发现……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……对他们来说,吃人肉就象我们吃羊肉一样。”24

  随着我们对人吃人认识的增加,它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愈加尖锐。真正让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事实本身,或者食人族的道德观念,而是他们的吃人动机。难道这是饮食历史中的一部分——使吃人者获得蛋白质的供给?或者,正如我们在本章中所要表述的,这是食品发展史的一部分——是一项仪式,而不是简单的食物,人们更注重它的精神意义,而非物质作用?讨论上述问题的研究文献数量众多,所有文章中都提到一条可靠的结论:食人者吃人,有时或者可能只是为了滋养身体。然而,尽管如此,这不能够解释,为什么吃人的风俗在很多文化中得以保留。大多数文章中也提到其他目的:自我转化,显示权力,将吃人者和受难者的关系仪式化。这些动机使人们将人肉与其他食物放在同等高度,因为我们吃东西,不仅为了维持生命,也是想让身体变得更好。我们要分享食物的功效。具体来说,吃人可以使食人族将自己与现代世界的同类联系起来:那些人能够吃到 “健康”的食品,使身体得到改善,或者已经获得了世界性的成功,或者处于更高的道德层次,或者更加美丽和纯洁。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食人族的饮食习惯和严格的素食主义者有很多共同之处。这种将他们与现实世界相连接的传统,就是本章中讨论的主题。

  追崇时尚的人士也应该被归于食人者一类?

  在新几内亚,有很多过去的食人族——其中一些现在仍保留了吃人的习惯——头脑中还存在着围捕和盛宴的记忆,他们告诉人类学家他们的敌人就是“猎物”。 25 在1971年,加蓬部族的人吃掉附近村庄地上的死尸,法庭宣判他们无罪,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中,这是很平常的事情。26 事实上,食人现象的社会功能与食用功能同时存在。“饥饿的食人者”在不久前的过去,以及现在,都是新几内亚附近的马辛岛,以及其他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屿的普通特征。27 但是,其中的大多数人告诉人种史学家,他们将敌人当作“食物”,这似乎掩盖了此种行为本身的象征意义和仪式逻辑,正如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所说,是为了“捕捉灵魂”,以补偿失去的勇士。在奥那巴苏鲁人的食人宴会中,并没有明显的仪式特征,人肉被剔除了肠子后,象猪肉或其他猎物的肉一样摆放;除了吃巫师的肉之外,他们不吃同伴的肉——这个例子显示出,除了摄取蛋白质以外,食人还有其他的目的。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,来保留叫做nu的东西,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。

  正常情况下,食人现象是在战争时发生的。这并不象时猎取食物,而是敌对势力间的冲突。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,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;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,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,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,通常是人的心脏。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。在阿兹特克人看来,吃下战俘的肉,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:作为补充,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,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,作为装饰。在基督教进入斐济之前,食人现象大规模存在,显示出有一些人——头领和最勇猛的武士——吃人肉作为食物的补充,在残存下来的人骨上,总是留有肉体折磨的痕迹:这些将人肉与其他动物的肉区分开,人肉被切割得迅速而干净。人肉是神的食物,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。食人是进行“象征性统治”的一部分。31 换句话说,它作为“神化的社会组织”的组成部分而流传下来,在斐济,通过“精心安排的生命循环,用未经加工的女人交换被煮过的男人”。32

  食人者与他们的反对派,总是针对一个问题争论不休。人吃人绝对不是中立的行为:它对吃人者带来了影响。反对派认为这种影响是堕落的,正如辛巴达的同伴在吃了人肉后,开始变成了一个“暴饮暴食的疯子”,在“经过几个小时的狂饮暴食后”,他看上去“比野蛮人好不到哪里去”。33而在食人者的逻辑中,吃人是一种自我完善的方法,是世界上显而易见的事实之一:食物被重新安排后,并不只是身体生长的必要物质,而且具有象征价值和魔力;他们发现,食物是有意义的。在烹调术被发明之后,这可能是食物历史上的第二次革命:尽管,据我们所知,吃人的历史可能比烹调的历史更悠久,但是,我们只能认为它是第二次革命。因为,虽然人们在饥饿时食用食物,但是,每个人吃东西,都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。在任何地方,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——有时是一种魔力的转化行为。它有着本身的规律。它将个体融入社会,将体弱者变为强健。它改变了人的性格,将世俗行为净化。它最初看起来象仪式,最终变成了一种仪式。它可以使食物变得圣洁或恶毒。它能释放能量,成为桎梏,代表获得或者爱。它能使人们获得认同。正象历史上发生的其他革命一样,当饮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质意义,它就变成了一种仪式。从人吃人到顺势疗法,直到健康食品,人们饮食的目的,是净化人格,增加力量,延长寿命,这些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准则。

  饮食与用餐习惯与文化的其他部分紧密相关:具体来说,它们与宗教、道德和医学共同作用,相辅相成。它们也与饮食过程中的精神认知有关,即“滋养灵魂”,同时,也可以满足很多世俗的需求,例如健康、美丽和强壮。眼下,追崇时尚的人士使用健康食品,是为了更加美貌,或者为了提高智力或性欲,或者为了追求心灵的宁静,也应该被归于食人者一类,因为他们的目的也是要发挥食物的精神作用。他们也是伟大的饮食革命的一部分, 为食品赋予了新的意义。

食品也有圣洁与玷污之分

  在很多社会里,都有为神圣仪式准备的特定食物:吃了这些食物,人们会感到自己变得圣洁,或者与神或鬼更加亲近,有魔法附体。食物中的主食似乎永远是圣洁的,因为它们在生活中必不可少:它们具有非凡的力量。事实上,主食常常来自于人们的耕作,但这丝毫不会降低它们的神圣性。祭拜耕种之神是祭祀中最低等的仪式,人们每天在田里劳作,弯下腰去开垦、播种、除草和收获。当耕种之神的赐予被人们所食用,同时意味着神的再生。享用神的恩赐决非不敬,而是供奉神的方法。

  在很多文化中,主食都被神化。在基督教中,每当祭祀时,只有用小麦制成的面包可以用作圣餐。同样的,玉米对于大多数美洲人来说,是神圣的食物,不论它产于何地。不仅美洲的土著人将玉米神话,这种神秘的传统也传播到更远的地方。即使在玉米文化区域之外,甚至在热带和亚热带的地区,我们也能发现一块安第斯人的圣地,在那里,玉米被当作圣物,只能小面积种植,而不像在其他地区,玉米是日常饮食中的主食。关于玉米神话的题材,在从圣 •劳伦斯到里约尼格罗的作品中,被广泛引用:神圣的起源和盟约。按照惠邱族的说法,高地上人们分散聚居在墨西哥的几个州里,玉米是太阳的礼物,由太阳之子赏赐给人们,太阳之女教会人们如何种植。玉米的漫长成熟期和艰苦的劳动,是神对人们的忘恩负义所施加的报复。在惠邱族的笑话中,人们最喜欢的话题是与阴茎崇拜有关,因为它将玉米一样的种子植入土壤,使大地受孕。玉米的茎被称为“幼鹿之角”,所有事物都被看作玉米的相似物,或者以玉米来形容,而不像在现在的西方,人们谈到食物,总会想到“面包”。玉米是有感觉、意识和灵魂的。萨满教的道士只有在收获时节,才能被允许食用玉米。34阿兹特克的女人要先举行赎罪仪式后,才敢吃玉米。他们拾起每一个散落的玉米粒,否则就会冒犯了玉米,“受到神的指责”。在烹煮玉米时,他们先对着玉米吸气,这样他们就不会惧怕火焰。 35在受到基督教化以后,因为上帝是吃小麦做的食物,当地人已经不把玉米当作神来崇拜,惠邱族人仍然对玉米崇敬有加。因为信奉玛雅文化,他们将玉米壳用来占卜,相信玉米能够带领他们进入来生。

  在其他社会中,人们很少认为食物有如此神圣的价值。在仪式中使用的肉类没有必要这样圣洁:在欧洲,人们在圣诞节时会食用鹅和火鸡,而在美洲人看来,家禽是不能用于圣典的。复活节的羔羊肉,象征着上帝的自我牺牲,但人们绝对不会将它与耶稣的圣体相混淆。但是,在一些比较少见的场合,例如,北美高原上的奥格拉拉人吃狗肉时,通常会认为那是一种宗教食品。狗肉大餐是按照宗教仪式的顺序安排的,宰杀之后,人们会哀悼,为失去朋友而伤心。人们会在狗的身上涂上红色的油彩,象征“红色的道路,它……代表世界上的所有仁慈“,狗被面向西方摆放,用一个绳子绕在狗的脖子上,法师从后面向狗重击。 “宰杀的动作之快犹如一道闪电,以保证狗的灵魂能够超脱到西方,与雷神回合。闪电象征着主宰着人们生死的力量。” 狗肉被烹煮时,不加任何调味料:这是圣洁的食物超越文化之处,人们食用它,是为了救赎,而不是品尝美味。“36

  尽管名声好的食品通常会用作祭品,但是,仪式过后,被神化的食品要被人们食用,几乎在每一种文化中都是如此,在神化的食物与可以食用的食物之间,并没有联系。最低等级的印度人崇拜牛,所以不吃牛肉。这样的做法将神圣的食物等同于不洁的肉类,因为后者也是被禁止食用的,包括食肉动物、昆虫和啮齿动物。为什么有些食物会被禁止食用,人们总是想找到科学或合理的解释。在众多的理论学家中,西塞罗是第一个对此做出解释的人,他认为禁止食用时处于经济上的考虑。例如牛肉,它的价值太高,不适合食用,所有将牛肉作为祭祀食物的群体,都要找到储存牛肉的方法。37这当然是错误的,因为在很多地方,在屠宰、运输和挤奶时,牛都是活的,人们能吃到新鲜的牛肉。像印度人一样,在其他一些将牛作为祭祀品的人们眼中,牛肉的实用价值已经大大降低了。换句话说,因为动物与人的关系密切,人们不再将动物用作祭祀,只有狗和猫还会成为某些部族的盘中之物。另外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出于卫生的考虑,至少对于一些宗教禁忌来说,是这样的。在犹太人的《利未记》中,就有一些明令禁止的食物。“我认为,被法律所禁止的食物时不健康的,” 迈摩尼德斯写道,“猪肉中的水分太多,有太多脂肪……猪的生活习性和肉都很肮脏,令人生厌。“38 这几乎令人难以置信,因为很难从清洁的角度,区分出那些肉是可以吃的,那些是被摩西禁止而不能食用的。对于这个问题,只有考古学家玛丽•道格拉斯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解释,她认为,被禁用的动物,是被人们认为是违法自然规律的动物,这些动物的完整性和神圣性,被陆地生物所破坏,例如爬行动物、长着四肢脚爪的飞禽,或者裂蹄而非反刍动物,比方猪和骆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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